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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礼金真不多南宋时期身上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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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盛/世/万/里/河/山

大唐记忆

HISTORY

宋理宗景定元年(年),一个名叫庆一娘的姑娘跟一个名叫万八郎的小伙订婚,姑娘家里送给小伙的订亲礼如下:

开合销金缬一匹,开书利市彩一匹,籍用玉红文虎纱。

官绿公服罗一匹,画眉褐织一匹,籍用玉红条纱。

转官球媭掠一副,迭金篋帕女红五事,籍用官绿纱条。

迭迭喜媭掠一副,盛线篋帕女红十事,籍用金褐择丝。

劝酒孩儿一盒,籍用紫纱。

茶花三十枝,籍用红缬。

果四色,酒二壶,媒氏生金条纱四匹,官楮二百千省。

包括两匹绸、四匹纱、两副首饰、一副酒具、三十枝茶花、四样水果、两壶酒、两百贯纸币。

三年后,庆一娘与万八郎正式成亲,带过去的嫁妆如下:

奁租五百亩。

奁具一十万贯,十七界。

缔姻五千贯,十七界。

包括土地五百亩、纸币十万零五千贯。

宋孝宗淳熙七年(年),有两个书生去杭州赶考。一个书生是福州人,姓*;另一个书生是徽州人,姓王。

王生年长,*生年少,二人在杭州相遇,聊得非常投机,结为忘年之交。

王生对*生说:“君若登科,当以息女奉箕帚。”*老弟,你这回要是能考上进士,我就把我闺女嫁给你。

*生听了大喜,抖擞精神去应考,在考场上超常发挥,成绩优异,来年开春放榜,高中了。王生成绩差,不幸落榜,但他不失前言,果真把女儿嫁给了*生,并且陪送“奁具五百万”,让女儿带到*家的嫁妆极其丰厚,价值五百万文。

五百万文是多少钱呢?查宋孝宗淳熙七年物价,户部在江浙、淮南、福建等地采购大米,每斗均价四百文。照此估算,五百万文能买一万两千五百斗大米。南宋官斗为七千毫升,一斗能盛米十斤,一万两千五百斗即十二万五千斤,按当前普通大米价格估算,相当于人民币三四十万元。

花三四十万元为女儿置办嫁妆,这位*生出手大方,但还不算吓人,真正吓人的,是苏辙嫁女儿。

宋徽宗初年,北宋三苏之一苏辙女儿出嫁,为了给女儿筹办嫁妆,苏辙特地卖了他在河南新乡购置的一块好地,从中拿出“九千四百缗”来,让女儿带进了婆家。缗就是贯,九千四百缗就是贯。虽然北宋后期货币贬值,一贯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现在块钱,贯也相当于万元了。怪不得苏辙在日记里说,他这是“破家嫁女”。底层家庭和中层家庭嫁女尚且如此,那皇亲国戚嫁女肯定更甚之。

苏辙晚年有《买宅》诗,开头就说:“我老未有宅,诸子以为言。”我七老八十的人了,竟然还没有房子,搞得几个儿子一直抱怨。事实上,苏辙早年是有房子的,但是为了嫁女儿,把房子卖光了。

为了嫁闺女,竟然卖房子,咱们现代人听了可能会感到稀奇,其实在宋朝一点儿也不稀奇。宋朝家训经典《世范》写道:“当早为储蓄衣衾、妆奁之具,及至遣嫁,乃不费力。若置而不问,但称临时,此有何术?不过临时鬻田庐。”你生了女儿,就要早早地准备嫁妆,假如等到出嫁时才去准备,怎么来得及呢?恐怕只能卖房子卖地了。

宋理宗时期,南宋发行的纸币已经贬值得不像话了,一贯购买力大约相当于人民币五十元左右,十万五千贯即五十多万元。

订亲时送给男方那么多东西,成亲时再陪送五百亩土地和五十万块钱,这女方是怎么了?干嘛这样当冤大头啊?是因为姑娘太丑,花钱少了嫁不出去?还是因为小伙太帅,姑娘倒贴钱也要嫁过去?抑或是男方有钱有势,女方意图高攀呢?

这些理由都不对,仅仅是因为宋朝流行厚嫁而已。

《宋会要辑稿·帝系》收录了一张更为阔气的嫁妆单子,是宋朝皇帝嫁公主时,送给驸马的例行赏赐。这张单子实在太长,不便完全抄录,我们只挑重点:

银万两、红绫绢三百匹、胭脂粉二百盒、银果六百枝。

银钱二十千,重二千两。

金钗钏十双。

金器一千三百两。

银器一万四千两。

宋神宗抱怨过:“嫁一公主,至费七十万缗!”嫁一个公主,竟然要花费七十万贯!

那可是皇帝嫁闺女,用不着高攀吧?用不着巴结男方吧?但是,照样要花很多很多钱。

查《宋史·礼志》,宋朝皇子娶妻,平均花销一万两;而公主下嫁,平均花销十万两。也就是说,皇帝为儿子娶媳妇花的钱少,为女儿办嫁妆花的钱多。

娶妻省钱,嫁女费钱,正是宋朝最为独特的一项风俗。

北宋著名*治家、思想家、*事家和文学家范仲淹,曾任宰相这样的高官,自然积蓄不少。范仲淹发家之后,办了个“义庄”,一个人把整个家族全养了起来。

范仲淹在其初定的《义庄规矩》中规定:“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意思有规定,贫苦之家嫁女儿,可以得到义庄赞助的三十贯钱,再嫁可得到二十贯钱,男子娶妻得二十贯钱,再娶则不得。在当时,三十贯钱可以在中原地区买下几十亩地,可这仅仅只是义庄赞助的那部分,加上自筹的部分,那就就很可观了。

切记这只是苦寒人家,富有家族的话,根本不需要这个“义”的,丢不起那人呀。再说自古至今,谁听说过,女方需借债才能将闺女嫁出去的?本来就不是个事儿嘛,九牛一毛而已

南宋名臣吕祖谦定下家规:“嫁一百贯文省,婚五十贯文省。”吕氏大家族的姑娘出嫁,嫁妆按一百贯的标准操办;小伙结婚,彩礼按五十贯的标准操办。嫁妆还是比彩礼费钱。

宋朝为什么会刮起一股厚嫁风呢?我讲一个故事您就明白了。

遥想当年,金兵攻宋,秦桧和他老婆一起被金兵绑走,在金国住了一段时间,又跟随金*将领完颜昌返回大宋。回去的路上,秦桧跟老婆吵了一架,老婆很生气,指着他的鼻子说:“我家翁父使我嫁汝时,有赀货二十万贯,欲使我与汝同甘苦,尽此平生。今大金国以汝为任用,而乃弃我于途中耶?”(《三朝北盟会编》卷)我嫁到你们秦家,那可是明媒正娶,光嫁妆就值二十万贯,有什么对不起你的?现在金国人派你做一个小小参谋,你竟然把我丢在半道上,快摸摸你的良心,是不是让狗吃了?秦桧听了这顿骂,登时哑口无言,乖乖地带着老婆继续往前走。

秦桧的老婆姓王,芳名暂不可考,姑且叫她王女士吧。王女士有来头,她的爷爷王珪当过宰相,她的姑表姐就是大名鼎鼎的女词人李清照。可是她跟秦桧吵架时,这些来头一概不提,只说自己的嫁妆。

她的嫁妆值多少钱呢?铜钱二十万贯。宋徽宗在位时,按铜钱在开封地区的综合购买力,铜钱一贯等于人民币百三十元,二十万贯就是两千六百万元。陪嫁如此惊人,王女士当然有资格指着秦桧的鼻子大骂了。

妇女带到婆家的嫁妆越多,在公婆和丈夫面前就越有发言权,马克思理论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宋朝妇女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完美体现。按照大宋律条及社会习俗,妇女是有财产权的,但仅限于她的嫁妆。也就是说,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妻子不能与丈夫平分,她只能支配自己的嫁妆。她过门时陪嫁的衣服、首饰、家具、房契、田契乃至丫鬟和老妈子,其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

据史载,宋神宗时期,宋神宗的弟弟杨王赵颢“有女数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不得不向神宗预借俸钱。南宋时期,南宋理宗女儿周汉国公主出嫁时,陪嫁的物品有银器百两,衣着百匹,红罗百匹,银子一万两,附带各种首饰。宋朝有一本著名的法官判词大全,名为《名公书判清明集》,系判牍汇编,辑录了南宋时期朱熹、真德秀、吴毅夫、陈子华、徐清叟、王伯大、蔡抗、赵汝腾等28人担任官吏期间所作的一些判词。

本书现仅存“户婚”一门,共22类,计条,绝大部分属于民事案件的判词。其中记载了这样一条南宋法官的判决案例:南宋时期有一个姓陈的老头,一纸状纸把他的儿媳蔡氏告上公堂,言其儿媳蔡氏把他家的田地多少多少亩和三间房子卖了,他要追回这个损失。判案的官员调查之后发现,这些田地和房子是蔡氏以前用自己的嫁妆换了钱后买的,后来又把它们卖了,而陈老头却说儿媳妇嫁到自己家,房子就是自己家的。最后,这个官员依照宋朝的律例判决说,凡是女方用自己嫁妆购买的田产,包括从自己娘家陪嫁过来的田产,都不属于男方家族,不管婚前还是婚后,都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判决陈老头败诉

为了女儿婚姻生活的安全和幸福,父母给女儿办嫁妆时一定不惜血本,并在婚书“定帖”后面列一张密密麻麻的财产清单,注明陪嫁了多少首饰、多少衣服、多少房子、多少土地。

过门之后,新娘子为了自己的嫁妆不被婆家染指和瓜分,可能还会要求婆家人去祖庙里发个声明,向历代祖先讲清楚自己带来了哪些东西,而且这些东西是非经自己同意不能动用的。总而言之,为了保护已婚妇女仅有的那点儿财产权以及财产权所带来的家庭地位,不光得有婚前公证,还得有婚后宣誓。

我估计,李清照的姑表妹王女士在跟秦桧结婚之前,应该也曾经为她的嫁妆做过公证,而在婚后漫长的夫妻斗嘴生涯里,她大概不止一次拿出过这个公证,展示她那二十万贯嫁妆,以此来证明她的合法身份,证明她理应得到丈夫的尊重。这个场景看上去很恶俗,仔细想很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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